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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协会发布地方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
2020/5/15 12:08:56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为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3月3日,中国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自今为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3月3日,中国国债协会发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规范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自今日起实施。
自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保持快速发展。目前,地方政府债券是我国债券市场第一大品种。
国债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但评级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规范的现象,如评级结果同质化、投资者对评级结果认可度较低、评级质量难以有效检验、评级机构发展良莠不齐等,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不利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乃至整个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指引》的出台,以引导评级机构规范发展,强化评级行业自我约束,维护评级市场良好运行秩序,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指引》明确了协会的自律管理主体地位。协会依法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实施自律管理,接受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的监督指导,并列明协会对评级机构的业务调查内容、市场化评价及自律处分原则,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在独立性、规范性、透明度等方面的自律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特殊性,《指引》作出两方面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协会就关键量化评价指标及其最低权重给出必要指导意见,供评级机构使用,以提高评级结果质量与可比性;二是不同于目前评级机构只披露地方政府债券最终评级结果,《指引》要求评级机构详细披露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指标应至少披露至二级指标,涉及调整项的应当一并披露,以提高评级过程及结果披露透明度,更充分揭示地方政府债券风险情况。
上述负责人解释称,现阶段仍存在评级方法中量化评价指标范围不统一、内涵及计算方法不统一、指标权重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质量管理提升及评级结果应用。《指引》针对关键量化评价指标与最低权重给出必要指导性意见,供信用评级机构在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中使用,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地方政府债券评级质量可比性。
对于为何《指引》会要求评级机构披露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上述负责人称,目前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报告未充分披露评级流程,仅简单列示考虑基础信用等级与外部支持等级后的最终级别,不仅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券评级结果的同质化,更使得投资者难以获知不同区域风险差异,影响地方政府债券评级结果的市场认可度。
“《指引》要求评级机构公布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披露地方政府基础信用和外部支持情况,可以充分揭示各地区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特点,既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定价的有效性,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运行效率,又有助于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约束,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奠定重要基础。”上述负责人称。
此外,为做好《指引》的贯彻实施工作,下一步,协会将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机构从事地方政府债券评级业务胜任标准及认定程序、评级作业时间标准、市场化评价规则及指标体系、自律处分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转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