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0元和21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6元和0.1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8月4日24时。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山东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5年8月4日24时起,山东省90号汽油降至5.54元/升,93号汽油降至5.96元/升,95号汽油降至6.13元/升,97号汽油降至6.39元/升,0号柴油降至5.24元/升,-10号柴油降至5.65元/升,车用国四0号柴油降至5.56元/升,车用国四-10号柴油降至6.0/升。本次调价完成油价的“四连跌”,加上本次调整,今年调价形成“五涨七跌三搁浅”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