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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2015/8/8 8:32:5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8月4日,农业部公布了首批国家农产品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根据创建内容,试点地区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须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名单
8月4日,农业部公布了首批国家农产品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根据创建内容,试点地区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须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这批试点单位包括10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主,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据了解,2014年11月,在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试点活动正式启动。
农业部官方表示,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重点,“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目前,坚持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活动初期,设置两年试点期。
为规范质量安全县的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农业部同步出台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内容要求,县域内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群众对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据央广网的报道,农业部回应社会关切表示,虽然98%的合格率与全部安全还有一定差距,但这个水平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
根据《办法》,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可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相关单位可组织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县从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监测、群众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开展考核。经审定,最终由农业部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此外,农业部要求建立“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对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2-3年开展一次考核。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公众监督。
若质量安全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撤销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一)发生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二)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突出,经核实后确实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定期考核总分值未达到80分的(满分为100分);
(四)限期整改后质量安全水平仍未达到98%的;
(五)限期整改后群众满意度仍未达到70%的;
(六)整改后关键项仍不符合要求或总分值仍未达到90分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农业部表示,力争“十三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中,创建一大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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