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发布《深圳市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公告》称,单位和个人申请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再实施摇号。

  以下为《深圳市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公告》全文: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方式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再实施摇号。

  二、申请人可到窗口或自行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提交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审核程序不变,审核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

  四、2015年度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按照“审核通过时间优先、申请报名时间优先”的原则配置,指标配置完毕即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