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讯: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拟选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和更新的节能技术的公示,同时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本节能部分)部分技术进行了更新。

  以下为公示原文:

  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我委《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 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司组织征集、遴选了一批节能技术,拟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节能部分),同时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 (2014年本节能部分)部分技术进行了更新。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拟选入和更新的节能技术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 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2月23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jienengchu@163.com或jntg@chinanecc.cn。

  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真:010-6850584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附件:1.拟选入的节能技术

            2.拟更新的节能技术

  环资司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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