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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楼市限价细则出台 价格增幅不得超3%
2016/10/26 11:31:33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珠海于10月25日发布《关于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限价”政策:新建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价格增幅不得高于参考基准价格的3%。需要调整价珠海于10月25日发布《关于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限价”政策:新建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价格增幅不得高于参考基准价格的3%。需要调整价格的,重新备案的间隔期应在6个月以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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