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拟调至每年6万元 我国个税迈出综合征税第一步
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说。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是修法一大亮点。刘昆说,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对经营所得,也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此次修法另一大亮点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刘昆表示,在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扣除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说。(记者申铖、韩洁)
转自:新华社
- 1创新当下,粮安未来|世界粮食日跨主体共创视频上线,讲述石柱三星香米的山间耕耘故事
- 2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 3潘刚指引伊利以创新打造增长路径 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 42026冠珠明德杯即将启幕:全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设计师高尔夫俱乐部争霸赛定档佛山
- 5面壁智能发布大监督智能体,用AI重新定义行业
- 6江铃集团新能源亮相第140届广交会,书写中国新能源出海新篇章
- 7“一体两翼”构筑“条”“块”结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形态
- 8从看见再生到设计循环 2026江苏淮安 动创可循环设计交流会活动回顾
- 9破风启新程 第二届环贵州公园省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盛大开赛
- 10艺博集团青少年21项能力成长体系全新发布,以PBL跨能力学习赋能青少年全维度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