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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初裁原产于三地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
2020/11/11 13:36:18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11月3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5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11月3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5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11月6日起对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间甲酚征收保证金。保证金比率为27.9%~131.7%。
应国内间甲酚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9年7月2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间甲酚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作出上述肯定性初步裁定。
间甲酚又称间甲基苯酚,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步欣)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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