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6月2日消息,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包括6个部分、共22条,对该专项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及调整、监管措施等作出规范。暂行办法明确,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