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法》的出台,对于促进航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好水资源,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维护社会各界依法使用航道的权益,充分发挥航道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谋划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新棋局具有重要意义。

  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组织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集体采访,对《航道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嘉宾: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董超洁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魏东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解曼莹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段京连

  ■重大意义

  《航道法》高票通过

  《航道法》是规范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的一部法律,也是交通运输系统热盼的一部法律。从1995年起,交通运输部就开始了《航道法》的起草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制定《航道法》的建议或提案。2014年12月28日,《航道法》获高票通过。

  董超洁:《航道法》是我国交通运输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这部法律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航道法》送审稿报到国务院之后,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召开论证会,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进行大量协调修改,形成了《航道法》的审议稿,报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两次审议之后,《航道法》顺利通过。

  段京连:《航道法》草案今年4月由国务院报送到全国人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会后我们做了这么几项工作。一是把《航道法》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三是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分别召开有关部门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草案的意见。四是针对草案,结合审议意见,分别到广东、广西、江苏、浙江、湖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之后我们对草案进行了多次的研究修改和论证,提交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8日下午表决,票数比较高,161票赞成,2票弃权,没有反对票。从表决情况看,法律草案质量比较高,我们感到很高兴。

  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体系

  魏东:《航道法》是交通运输行业热切期盼的重要法律,现在终于出台了。第一,《航道法》有利于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航道建设养护的资金来源。航道建设的资金投入非常大,需要以国家财政作为主渠道来保证资金链。

  第二,《航道法》有利于保护和利用航道战略资源。航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现在出台的一系列重要制度,都是为了保证这一战略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第三,《航道法》有利于促进水运事业的发展,进而促进综合运输体系的构建。

  第四,《航道法》有利于推进与航道有关的国家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的需要。《航道法》的颁布,有利于推动长江经济带、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也有利于深化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