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消息,国美电器发布2015年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未经审核中期业绩。报告显示,国美电器上半年营收316.92亿元,同比增长8.82%;归属于母公司拥有者应占利润约为6.87亿元,略低于去年同期的6.93亿元。本期利润5.2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5.98亿元下降12%。每股中期股息2.1港仙。

  报告期内,国美电器可比门店的销售增长约为2.26%,二级市场的可比门店销售增长约为5.34%,电子商务的商品交易总额同比提升约151.34%;综合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8.83%略为减少1.13个百分点至约17.70%;归属予母公司拥有者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6.87亿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6.93亿元,如不包含2014年的一次性已收取赔偿人民币100百万元,则归属予母公司拥有者应占利润将由去年同期的人民币5.93亿元提升15.85%至人民币6.87亿元。此外,国美电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87.94亿元增长至截至2015年6月30日约人民币107.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