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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敲定农业电商方案 10省市将开展试点
2016/1/20 8:55:1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1月19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1月19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方案确定主要目标,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平安证券分析师表示,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在即,将连续第四年聚焦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电商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传统农村渠道体系下,不论是工业品下乡还是农产品进城都存在诸多痛点。电商的介入可以重塑农村供应链体系,缩短流通环节,打通信息壁垒,为农村、城镇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A股中农产品、新都化工、芭田股份等上市公司,涉及农业电商相关业务。
以下为方案全文:
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农市发〔2015〕3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放心农资进农家”等农业电子商务新模式,力求突破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障碍,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业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加快发展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电子商务,对于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促进农民收入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生鲜电商作为农业电子商务的热点,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电商模式,从最基本的B2C(企业零售)模式,到后来的F2C(农场直供)模式、C2B(消费者定制)模式、C2F(订单农业)模式、O2O(线上线下)模式和CSA(社区支持农业)模式等。大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已经开始触网探索农资电商,一些综合性电商平台企业、农业服务企业也开始利用自身的网络技术和优势进入农资电商市场,农资电商正在加速发展。同时,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正在借力互联网挖掘巨大的潜在价值。但应当看到,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物流配送、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诚信体系、盈利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是制约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牵线搭桥的作用,鼓励农业电子商务企业探索新模式,创新性地破解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障碍,促进农业电子商务与工业品、消费品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着力解决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和模式,着力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发展环境,推动产业组织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方式变革,带动农业市场化,倒逼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规模化,提升农业品牌化,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新的动力。
三、主要目标
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四、主要任务
(一)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
1.“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农产品种植计划、农产品实时产量、采后库存等信息;建立鲜活农产品产销网络对接平台,采集生鲜采购商(生鲜电商、商超、社区店、餐饮、大客户等)的采购信息,并与生产基地进行对接,制定鲜活农产品销售计划;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加强与传统鲜活农产品零售渠道的合作,开展农场会员宅配、农产品众筹、社区支持农业等模式探索,建立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立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开展其他形式的“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试点。(试点省份: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
2.“批发市场+宅配”模式。推动电商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合作,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货、仓储优势,依托社区便利店、水果店设立自提点,建立城市鲜活农产品配送物流体系,探索鲜活农产品直配到户的“批发市场+宅配”电商零售模式。(试点省份:北京、广东)
3.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组织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试点省份:河北、重庆)
4.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省份:吉林、重庆、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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