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广药集团”名号宣传 广州吉旺食品公司被罚12.3万元
核心提示:未获“广药集团”的授权,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却在其产品宣传中多次使用“广药集团”名号。3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宣传行为构成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其罚
未获“广药集团”的授权,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却在其产品宣传中多次使用“广药集团”名号。3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宣传行为构成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其罚款12.3万元。
2021年11月9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汇龙国际电商产业园的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展厅宣传栏、产品展示区多处出现“世界500强企业广药集团”“广药集团”字样。该公司使用“广药集团”名号宣传其产品,却无法提供关于“广药集团”相关授权资料,涉嫌广告违法,执法人员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明,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7月27日,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执法人员认为,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存在任何关系,在展厅宣传栏、产品展示区、工作牌背带等多处出现“王老吉广药集团”字样,未获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这些宣传行为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据了解,在执法人员办案调查过程中,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如实交待违法事实,并主动对违法广告内容进行整改。其违法事实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之情形,适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从轻级别进行处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12.3万元。(记者黄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1琢玉成器·砺剑为锋|2026年密尔克卫干部子衿培训(总第十期)圆满收官
- 2海尔AI家庭机器人成都茂业中心西南旗舰店开业
- 3锅具美学、国潮瓷艺、健康家纺:深圳礼品家居展10月20日启幕,百万家居好物一站配齐
- 4防范“数字员工”越权风险 绿盟科技智能体安全秋季成果重磅发布
- 5海尔AI家庭机器人长春店开业,外骨骼W3妈妈款成体验焦点
- 6把时间还给技术员,天津电建用AI来协助写方案
- 7哈工大“航天科普融媒体系列丛书进课堂”活动走进支教地学校
- 8智眸AI × 汽车公关:从人工整理到成品交付的效率跃迁
- 9广东省智能音视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开得联:把看见升级为理解
- 10拟选派11356人 202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