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工信部和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第二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09200吨、104800吨。

  在稀土开采产品指标上,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可开采岩矿型稀土(轻)20100吨、离子型稀土(以中重为主)5204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开采岩矿型稀土(轻)81440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开采离子型稀土(以中重为主)1376吨,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可开采离子型稀土(以中重为主)1080吨。岩矿型稀土(轻)总计可开采101540吨,离子型稀土(以中重为主)总计可开采7660吨。

  在冶炼分离产品指标上,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23819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75154吨,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1585吨,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4242吨(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1444吨)。

  据悉,2022年前两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合计分别为210000吨、202000吨。《通知》还指出,年度指标将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和稀土集团指标执行情况。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