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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市场释放活力 东北振兴“落子”民营经济
2016/4/22 9:11:5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经过5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具有东北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经过5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具有东北地区区域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以“亲”“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政商关系,使民营企业的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显著改善。
从“振兴”到“全面振兴”
在东北地区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东北地区发展。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开启振兴东北的大幕;去年年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从“振兴”到“全面振兴”,东北振兴工作进入新阶段。
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支持政策也在不断发力。2014年8月8日,国务院又推出35条政策措施系统支持东北振兴。2015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针对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活力再出新政策。今年3月30日,支持东北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向社会公布,民营经济得到大力支持。
“国家对东北经济发展十分关注,一直以来无论是政策上还是实际工作中都提供了很大支持,特别是近来的支持政策产生了良好推动作用,为东北经济发展注入了信心。为了进一步推动东北经济振兴发展,在未来的政策支持中,应重视释放市场力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玉霞说。
对接市场释放活力
发展东北民营经济成为一项“共识”。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表示,当前东北经济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民营经济上不来,阻碍了整体经济的发展,而推进东北民营经济发展对于振兴东北而言是“抓到了点子上”,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将成为东北振兴的主力军。
东北民营经济该如何发展?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六大任务:探索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发展的市场环境;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产融结合互为支撑的金融环境;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创新环境;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举措;加强有利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
“此次出台的支持政策强调从大环境方面改善民营经济发展,而不是简单地推动某一行业的发展,这种无差别性有助于避免‘寻租’现象的发生,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十分有益。”王玉霞表示,此外,如取消股比与经营范围等限制、降低准入门槛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将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发展,不断释放出东北经济的市场活力。
扬长补短打破“瓶颈”
在补“民营经济”这块短板的同时,东北地区还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王玉霞表示,长期以来,东北地区积累了一定的优势:一方面,东北地区有着较好的工业基础,工业体系与工人队伍都很完善;另一方面,东北地区具备与俄罗斯、韩国、朝鲜、蒙古、日本等多边经贸交流的重要区位优势。
相关人士表示,“沈阳造”“长春造”在国内外仍占据一定地位,北方重工等东北地区制造企业仍是中国工业化的标杆企业,是国内巨大的制造业存量资源。
“我们须充分利用好东北地区巨大的工业存量资源,推动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制造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是一个很好的着力点。此外,要特别重视创新与突破,加强自主品牌的建设以及产业链的延伸,民营企业也应积极参与进来。”王玉霞说。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东北地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供了有利条件。专家表示,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引导下,东北地区形成了具有东北特点的“丝绸之路”,其中铁路口岸成为一大亮点。据了解,全国10个铁路口岸,东北地区占据6个,仅珲春铁路口岸2015年进出口货物就达到114万余吨,同比增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