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达173亿元,全国累计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21万个,一批经过精深加工的农副产品走出国门,约5200万农民从产业化项目中受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注重扶持和壮大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能够带动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特别是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5年来,在中央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下,地方财政累计投入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84.6亿元、企业自筹资金473.7亿元、银行贷款109.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额较大、主要由国家级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建的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2225个,贷款贴息项目4211个,全国共建设高效种植基地402.5万亩,水产养殖43.3万亩,扶持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生产服务项目3483个。每年新建产业化项目可直接带动农民约2200万人,人均增收500元左右。

  同时,在产业化项目建设中,国家每年通过新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平均亩增产粮食100—150公斤,平均每亩增收250元,约3000万农民从中受益。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发展,为项目区农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较快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