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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业车险费方案今日启动 车险费率有望“破7”
2015/4/2 8:33:2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商业车险费改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上周,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商业车险费改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上周,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4月1日起,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费改力度超过预期,费改后车险价格会有一定幅度的下调,未来车主将拥有更大选择权,享有更多权益。
改革力度超过预期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2年3月份,保监会就曾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推动车辆保险的改革。此次的《方案》使得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并且财产保险公司则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方案》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也可以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在自主测算商业车险基准附加费用率时,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在-15%—15%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费改步伐还是很大的,整体上超预期,保险公司未来会寻求差异化发展路径。“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测算本公司商业车险保费的附加费用率’,一些大公司,如人保、平安等具有显著成本优势,中小公司面临很大压力。因此,中小公司必须求变,通过模式创新等来降低成本,通过产品、渠道等创新获得市场,简单照搬已很难行得通。”
尽管此次四川不在首批试点车险改革名单,但记者注意到,试点工作将分为准备、实施和推广三个阶段进行。据悉,在上述6个试点地区,自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向保监会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批准后,试点地区财产保险机构可使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修订完善商业车险改革方案并适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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