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废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附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6年3月1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第63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建设部、公安部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侯捷
公安部部长 陶驹驹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第四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汽车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式相协调。
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有计划地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出租汽车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客运管理机构负责。
- 1洲明22年:12个里程碑,与全球伙伴共同点亮
- 2规模盛大 亮点纷呈 第二十四届绿博会全方位展示绿色农业发展硕果
- 3让算力从过境走向落地 科创和AI创新博览会暨第十一届中国创业者大会在郑州搭建产业对接之桥
- 4宋式美学与硬核实力兼得,箭牌瓷砖这款新品力作惊艳登场佛山陶博会!
- 5悠航斩获2026中国国际啤酒挑战赛五项天禄奖,橘儿踪获四星天禄荣誉!
- 6共话管理创新道 共启智能新篇章——2026企业管理创新大会11月将在苏州启幕
- 7AI场景持续落地,海尔AI智慧厨电前三季度销量增长118%
- 8于东方万象里,见芍华芳境,毛戈平「气蕴东方」第七季新品上市
- 9银发市场国内第一!Q3海尔AI外骨骼销量同比增长345%
- 10BESS+HVDC+BBU+CBU 全覆盖,鹏辉能源 α 系列构建 AIDC 全域电池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