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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燃气价改行业前景分析
2017/8/30 11:33:5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一、环保压力推动燃气替代空间巨大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占比看,煤炭、石油、天然气及水风核分别为 64.0%、18.1%、5.9%及 12.0%,其中化石能源中污染较大的煤炭占比过高。而从国际水平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约 24%,可见我国一、环保压力推动燃气替代空间巨大
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占比看,煤炭、石油、天然气及水风核分别为 64.0%、18.1%、5.9%及 12.0%,其中化石能源中污染较大的煤炭占比过高。而从国际水平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约 24%,可见我国天然气替代空间广阔。就政策规划目标看,《国家气候 2020 规划》明确提出,天然气占一次能源占比 2020 年达10%以上。根据模拟测算,要达到 2020 年天然气占比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 10%左右,2016~2020 年天然气消费复合增速区间为 12.9%~15.8%。
二、从电改看气改: 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方向明确
我国油气领域的高度垄断格局依然非常明显。 从上游看,无论是油气的勘探、开采 、进口等 , 均由国有的石油公司垄断。常规油气勘探开采方面,所有地下资源勘探开发的前提条件是取得合法的勘探开发区块。按我国现行法规,油气(包括常规油气及其自然延伸的致密油气、煤层气)是特种矿产,其区块登记管理权归中央(现委托国土资源部),即所谓一级管理。准许进入的企业实际上由四家国务院授权企业全权把控,即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以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
从下游看,城市分销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全国性及地方性燃气集团主体较多。2002 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同年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经过多年市场化运营权招标,我国已形成新奥能源、华润燃气、香港中华煤气、中国燃气等全国性及深圳燃气、上海燃气等地方性燃气集团。
2015 年我国主要城市燃气分销商数据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整体来看,我国油气产业链与电力产业链在垄断的格局性上高度相似,而且 “三桶油”基本把控了产业链的上游及中游,从垄断程度上来看更甚于电力行业,改革势在必行。而由于两者的这种相似性,使得油气改革可以向走在前面的电改学习经验教训,更有利于改革的推进。
电力/油气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及垄断程度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目前,油气改革方案落地在即。而根据电改经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同样适用。随着管网独立推进,预计未来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进一步理顺,市场化定价是必然趋势。
天然气价格改革路径与电改对标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目前天然气门站价格净回值法与进口替代能源挂钩,本质上是上中游一体化定价。目前国家已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跨省管网进行成本加成定价,在中游公用事业环节定价理顺后,上下游对接,市场化定价才成为可能。由于目前我国天然气产业链上中游的集中度较高,我们预计价格改革或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维持门站价,对跨省管网输气价格进行独立核算,并重新定价;考虑到目前油价下,门站价按净回值法仍具有较大下调空间,跨省管网重新核定降价部分或传导至下游门站价。下游各城市单独核定配气价格,居民销售价格地方政府核定,非居民销售价格仍由地方政府指导最高限价。
第二步:上游开采与中游跨省输送完全切割,跨省管网独立成立国家管道公司。上游开采市场化放开;特许经营权结束后下游销售环节放开,销售价格由市场竞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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