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0/11/16 15:36:19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家药监局12日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国家药监局12日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持有人相关义务。
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
药品网络销售者为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持有批准文号的药品。没有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向个人销售药品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执业药师的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做到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销售记录清晰留存、可追溯。
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销售信息。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记者 赵文君)
转自:新华社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上一篇:1.7万亿!2.5万亿!这些数字,与你有关
- 下一篇:倍通检测:浴火重生 感恩所有
-
- 直达16个行业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
- 产融加速孵化体系:提供就业保障、激活产业服务、盘活楼宇经济、化解地方债务、聚合服贸中盘、拉动消费升级
- 教育部推动开设1000个微专业和1000个职业能力培训课程 “双千”计划解锁高质量就业密码
- 重磅!「周六福·吉」文化主题形象盛大启幕,东方美学盛宴点亮京城
- 景区多元特色主题活动赋能 “五一”假期文旅消费焕新彩
- “银发列车”为何一票难求?
- 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电影音乐美食嘉年华圆满落幕
- 2025 CSF文化会焕新出发:以年轻化战略引领行业变革,跨行业周边定制开辟万亿商机新蓝海
- 八米巨人蜡像亮相杭州 巨人蜡像艺术赋能实体引爆眼球经济
- “大飞船”正式启航!深圳科学技术馆开馆首日人气火爆
- 合作迈上新台阶 多家跨国车企“加码”投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