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讯:业界普遍预计《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有望在本月底出台,并有望在明年实施。

  根据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生产者应当对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和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义务。如果生产者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则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规定将填补我国家用电器行业召回制度的空白。此前,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该规定没有规定消费者投诉启动调查的程序、投诉渠道和对投诉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