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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文要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2017/11/2 12:21:0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直以来,中国大宗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国际竞争力偏弱。专家分析认为,农业规模经营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规模化经营将成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良药。
《意见》指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促进中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意见》指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在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过程中,要把握基本特征,坚持市场主导、农民自愿、民主合作、兴农富农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意见》强调,要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完善内部组织制度,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健全资源要素共享机制,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资金有效流动,促进科技转化应用,加强市场信息互通,推动品牌共创共享,推动联合体各成员融通发展。要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产业链价值,促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互助服务,探索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等联结方式,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优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用地保障,开展示范创建,做好相关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