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推广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示范应用系统,初步实现在重点领域和若干区域的一卡(标签)多用、互联互通,初步建立面向行业的IC卡和RFID公共服务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避免在相同应用领域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交通运输部将以运输工具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货物与集装箱跟踪和从业人员管理为试点,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应用的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区域性互联互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