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本报记者致电上海和睦家医院获悉,针对患者潘某与该院的医疗争议,上海市级医学会鉴定结果显示,确认院方手术具有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合理,治疗符合诊疗常规,该起争议“不属于医疗事故”。该结论与6月长宁区级鉴定结果一致。

据悉,患者潘某认为交通事故后在该院接受的治疗效果不达预期。尽管区市两级医疗鉴定均对该医疗纠纷做出“非医疗事故”的鉴定,其仍通过社交平台持续表达不满。另有三辆张贴标语的车辆长期停放于医院周边,院方表示此行为已对医院运营和医务人员造成严重干扰。

对此,院方表示尊重两级鉴定结果,呼吁患者依法解决纠纷,共同维护医患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