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2014/4/16 11:41: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15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在审批主体上出现突破,将审批权限由工信部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并大幅缩短了审批期限。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而这个管理办法将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办法规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批复》。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在审查期限上,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申请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程序中涉及工信部的有《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个环节,审批期限共为五个月。而办法将这两个审查环节合并简化,整个审批期限缩短为两个月。
办法还对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做好用户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提出要求,并通过建立试点信息报送制度、年检制度等制度设计来保障相关要求的落地,以期推动试点顺利进行。
- 上一篇:《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提升为国家标准
- 下一篇:上海自贸区条例有望上半年颁布
-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
- 产融加速孵化体系:提供就业保障、激活产业服务、盘活楼宇经济、化解地方债务、聚合服贸中盘、拉动消费升级
- 重磅!「周六福·吉」文化主题形象盛大启幕,东方美学盛宴点亮京城
- 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电影音乐美食嘉年华圆满落幕
- 教育部推动开设1000个微专业和1000个职业能力培训课程 “双千”计划解锁高质量就业密码
- “银发列车”为何一票难求?
- 2025 CSF文化会焕新出发:以年轻化战略引领行业变革,跨行业周边定制开辟万亿商机新蓝海
- 景区多元特色主题活动赋能 “五一”假期文旅消费焕新彩
- “大飞船”正式启航!深圳科学技术馆开馆首日人气火爆
- 八米巨人蜡像亮相杭州 巨人蜡像艺术赋能实体引爆眼球经济
- 合作迈上新台阶 多家跨国车企“加码”投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