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4月起黄标车报废无补贴

  根据《关于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的通告》公布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的给予全额补贴,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的按50%给予补贴。2015年4月1日起,报废注销黄标车不享受财政补贴。

  沧州市:实施差别化补贴最高补贴1.8万元

  沧州市政府出台《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暂行补贴办法》,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凡自愿提前淘汰并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最高可达1.8万元。

  沧州市淘汰“黄标车”分3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自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全额予以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按全额的80%予以补贴;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全额的60%予以补贴,其中营运车辆按全额的5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