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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备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三)《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二、备案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口《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产品目录》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企业已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已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备案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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