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9元和0.2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11日24时。

  对此,上海市物价局也对当地汽柴油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92号汽油涨至6.43元/升;95号汽油涨至6.84元/升;0号柴油涨至6.05元/升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84号)的规定,现就本市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89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8030元和7035元。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并向市物价局备案。

  二、汽、柴油的最高供应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的作价办法仍按市发展改革委沪发改价商(2008)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由现行每升4.33元提高为每升4.50元。

  四、上述调整后的价格自2015年4月24日24时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上海市车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