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9元和0.2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11日24时。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8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090和611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490元和651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