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要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模式,积极发展以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有条件的特大城市、大城市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到2017年,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250公里。城市中心区新建、改建道路要研究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优先车道。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机场、港口、火车站等综合公共交通枢纽,完善公共交通调度中心、首末站、停靠站、公共停车场、换乘枢纽、充电桩、充电站及城市水上客运码头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内外公共交通便利衔接。现有停车场、加油(气)站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