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开始执行。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行为的,或将被最高处罚5万元。

  据悉,该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的升级版。新办法共7章55条,切实把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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