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19元和0.21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11日24时。

  对此,北京发改委也对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92号汽油涨至6.67元/升,95号汽油7.1元/升,0号柴油6.33元/升。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2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5年5月11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5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三、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