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 | 售电公司准入退出办法、配电网放开管理办法最新解读

  记者:王秀强

  导语:千呼万唤,在历经半年多起草、征求意见、利益博弈后,事关电改全局的两则核心配套文件终于出台。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两则文件是新一轮电改进程中的重要催化剂,为售电、配网改革制定游戏规则。重点回答了电网企业是否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发(配)售一体售电模式是否可行、如何界定增量配网、发电企业是否可以建专线等核心问题。

  目前,在中央决策层、中央督查组等力量自上而下强力推进下,电改试点(全国20个省区)正在全面铺开,两个配套文件的下发使改革试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标志改革进入政策落地的第二阶段。

  一、电网企业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

  售电和配网是本轮改革的两大红利,国家在政策层面为配、售电服务商设置了相对较低的准入条件和程准入序。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400余家售电公司注册成立。

  在准入条件上,只要符合资产规模、人员、场地设备、信用等级等要求,按照“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三备案”的要求,通过当地电力交易机构及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即可完成注册。

图表 2 不同售电公司竞争力分析

图表 3 国外售电公司经营模式

图表 4 配套文件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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