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下午发布消息,称自28日起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其中,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0%。

  据悉,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公积金贷款,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执行。

  存款利率方面,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

  此外,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市公积金中心25日下午发布通知,宣布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290元,下限为254元。

  根据2014年度上海职工平均工资的缴存基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29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924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5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