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经认真审查后,立即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对上述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经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同意该局对上述广告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的销售。

目前该局正组织执法人员对销售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督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继续销售上述产品的企业,该局将对其经营的上述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