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私人小型客车月增98万辆,占汽车增量的79.45%。

  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20405件,同比增长51.1%,在所有投诉商品中同比增长最高。

  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4年就正式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即俗称的汽车“三包”草案。根据汽车“三包”草案规定,如果汽车发生了安全故障,消费者可以向厂家要求退货。但能够保护购车者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纠纷的汽车“三包”法案,却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难产”。

  由于购车者维权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直接导致部分人采取了极端的维权方式。对此,国家质检总局从去年起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两次征求意见,明确了家用车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27日上午,质检总局质量司副巡视员汪立昕表示,质检总局起草的汽车“三包”规定近期将择机发布。